新北市石門區乾華國民小學
幹事
| 公告日 | 114/04/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0 ~ 114/04/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石門區乾華國民小學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253新北市石門區茂林社區74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員工薪津、代課教師薪俸及代扣代辦事項。 2、公保、勞保、健保、退撫基金清單核算及繳納。 3、填具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會簽、領款保管事項。 4、暫收、暫付、墊付、預付款項之收付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 2. 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工作協調、人際溝通能力,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網路應用及公文作業系統等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 4.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5.具出納經驗尤佳。 |
| 聯絡方式 | 1.現職人員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4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採購證照)依序裝訂,於114年4月23日前寄達本校,非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3.審查合格⼈員,將擇優通知面談,經本校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聯繫02-26381269分機301江主任);徵才過程問題請聯繫:02-24981125分機240丁小姐)。 5.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該缺不予遞補。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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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石門區乾華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員工薪津、代課教師薪俸及代扣代辦事項。 2、公保、勞保、健保、退撫基金清單核算及繳納。 3、填具收款收據送金簿及公庫支票會簽、領款保管事項。 4、暫收、暫付、墊付、預付款項之收付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 2. 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工作協調、人際溝通能力,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網路應用及公文作業系統等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 4.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5.具出納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4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採購證照)依序裝訂,於114年4月23日前寄達本校,非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3.審查合格⼈員,將擇優通知面談,經本校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聯繫02-26381269分機301江主任);徵才過程問題請聯繫:02-24981125分機240丁小姐)。 5.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該缺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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