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 11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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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
工作內容 | 1. 活動中心管理及清潔維護工作。 2. 協辦活動中心業務、行政文書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 2. 需會騎機車並具機車駕照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並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xizhi.ntpc.gov.tw/index.jsp )「業務專區/人事室/其他表單申請」下載「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於報名表「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或蓋章;敬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機車駕照影本 4. 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於114年4月17日前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信封上應註明應徵職稱「民政課臨時人員」與白天連絡電話。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三、本次公開徵選,依名次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後補資格。 四、聯絡人及電話:02-26411111轉168王課長。 五、薪資標準:新臺幣29,090元/月。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進用起日為114年5月1日。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俾利本所郵寄。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臨時人員
114/03/21~1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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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活動中心管理及清潔維護工作。 2. 協辦活動中心業務、行政文書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 2. 需會騎機車並具機車駕照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並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xizhi.ntpc.gov.tw/index.jsp )「業務專區/人事室/其他表單申請」下載「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於報名表「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或蓋章;敬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機車駕照影本 4. 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於114年4月17日前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信封上應註明應徵職稱「民政課臨時人員」與白天連絡電話。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三、本次公開徵選,依名次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後補資格。 四、聯絡人及電話:02-26411111轉168王課長。 五、薪資標準:新臺幣29,090元/月。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進用起日為114年5月1日。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俾利本所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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