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約僱書記

公告日 114/04/11
刊登起迄日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職等 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0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工作內容 (一) 現場售票服務。 (二) 團體行程安排。 (三) 售票機簡易維修。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二、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假日輪值班工作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Internet)及網路操作等資訊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聯絡方式 一、自114年4月10日(星期四)起至114年4月17日(星期四)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4年4月17日(星期四)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書記』,(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五)切結書(附表2)。 (六)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切結書、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職等

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0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現場售票服務。 (二) 團體行程安排。 (三) 售票機簡易維修。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二、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假日輪值班工作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Internet)及網路操作等資訊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聯絡方式

一、自114年4月10日(星期四)起至114年4月17日(星期四)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4年4月17日(星期四)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書記』,(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五)切結書(附表2)。 (六)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切結書、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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