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專案輔導助理
| 公告日 | 114/04/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0 ~ 114/04/2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
| 職稱 | 專案輔導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基隆市 |
| 工作地點 | 205 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20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行政工作: 1.了解並協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運作狀況。 2.協助掌握專業輔導人員校內外出缺勤記錄管理。 3.協助辦理輔諮中心各項行政工作。 4.協助各項輔導資源聯繫工作及學生輔導業務推動。 (二)協助輔導處(室)行政業務: 1.協助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相關工作事項。 2.協助辦理輔導處(室)之輔導相關業務。 3.協助辦理輔導行政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 (三)協助推動執行學校三級輔導工作: 1.發展性輔導:以全校師生為對象,協助推動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協助辦理各項議題 (生涯、生命教育、家庭及性別等)活動。 2.介入性輔導:以個案或小團體學生為對象,協助推動學生輔導方案或計畫,並提供 家長及教師相關輔導業務諮詢服務。 3.處遇性輔導:針對嚴重適應困難或行為偏差學生,協助各項資料填寫並協助轉介其 他機關或單位,以整合各類社政與輔導資源。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倘若報名時未發現而於錄取聘用後仍應予以解聘: 1. 大學 含 以上系所組畢業之學歷。 2. 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3. 需具有資訊能力、文書處理能力、公文處理能力等。 4. 專擅溝通、具積極專業行政能力尤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 資料偽造不實或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項情事之規定。 2. 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 3.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至報名當日止)。 |
| 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 (02 24582051 轉 270 輔導室 林主任 、 (02 -24577771 專線)。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專案輔導助理
114/01/20~114/02/05
|
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職稱
專案輔導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行政工作: 1.了解並協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運作狀況。 2.協助掌握專業輔導人員校內外出缺勤記錄管理。 3.協助辦理輔諮中心各項行政工作。 4.協助各項輔導資源聯繫工作及學生輔導業務推動。 (二)協助輔導處(室)行政業務: 1.協助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相關工作事項。 2.協助辦理輔導處(室)之輔導相關業務。 3.協助辦理輔導行政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 (三)協助推動執行學校三級輔導工作: 1.發展性輔導:以全校師生為對象,協助推動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協助辦理各項議題 (生涯、生命教育、家庭及性別等)活動。 2.介入性輔導:以個案或小團體學生為對象,協助推動學生輔導方案或計畫,並提供 家長及教師相關輔導業務諮詢服務。 3.處遇性輔導:針對嚴重適應困難或行為偏差學生,協助各項資料填寫並協助轉介其 他機關或單位,以整合各類社政與輔導資源。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倘若報名時未發現而於錄取聘用後仍應予以解聘: 1. 大學 含 以上系所組畢業之學歷。 2. 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3. 需具有資訊能力、文書處理能力、公文處理能力等。 4. 專擅溝通、具積極專業行政能力尤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 資料偽造不實或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項情事之規定。 2. 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 3.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至報名當日止)。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 (02 24582051 轉 270 輔導室 林主任 、 (02 -24577771 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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