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約僱組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1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職稱 | 約僱組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 |
工作內容 | 一、學院粉絲團、電子設備維護、媒體小組、管理運用等相關事項。 二、相關會議管理與處理(含院內、外)及一般事務性管理(輪值事項、傳閱文書、組務會議、行事曆等)事項。 三、車輛管理(登記、調派、油料等)事項。 四、辦理辦公處所場地管理(清潔、綠美化、資源回收及垃圾清運等相關事項)、不可中斷委外相關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文書軟體操作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事宜。 五、未具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且不得具有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 六、未領用中國大陸護照及申領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 |
聯絡方式 | (一)僱用期限: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二)檢具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1.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及訓練證明文件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請於114年4月17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至本學院綜合事務組收(本學院地址: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組員」,所送資料如需返還,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項職缺除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爰本次將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陳小姐,電話:02-28721940轉235。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職稱
約僱組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學院粉絲團、電子設備維護、媒體小組、管理運用等相關事項。 二、相關會議管理與處理(含院內、外)及一般事務性管理(輪值事項、傳閱文書、組務會議、行事曆等)事項。 三、車輛管理(登記、調派、油料等)事項。 四、辦理辦公處所場地管理(清潔、綠美化、資源回收及垃圾清運等相關事項)、不可中斷委外相關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文書軟體操作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事宜。 五、未具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且不得具有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 六、未領用中國大陸護照及申領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限: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二)檢具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1.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及訓練證明文件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請於114年4月17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至本學院綜合事務組收(本學院地址: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組員」,所送資料如需返還,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項職缺除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爰本次將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陳小姐,電話:02-28721940轉235。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