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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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8 ~ 113/11/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06248)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
工作內容 | (一)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行政業務。 (二)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聘用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四)學經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五)專業能力:熟練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及電腦操作。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設有定額比率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規定,本職缺限身心障礙者報名。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本職缺聘用期限自實際聘用之日起至115年1月29日或被代理人請假銷假或留職停薪復職前1日止即終止聘用,以聘用六等進用,每月薪資為37,800元。 (五)連絡電話02-89788032人事室。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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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8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行政業務。 (二)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聘用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四)學經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五)專業能力:熟練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及電腦操作。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設有定額比率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規定,本職缺限身心障礙者報名。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本職缺聘用期限自實際聘用之日起至115年1月29日或被代理人請假銷假或留職停薪復職前1日止即終止聘用,以聘用六等進用,每月薪資為37,800元。 (五)連絡電話02-89788032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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