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11
刊登起迄日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3,750元)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本分署南華工作站(花蓮縣吉安鄉干城村4鄰吉安路6段117號)
工作內容 辦理林業、森林遊憩、電腦資料處理、區外保安林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三、具備電腦資訊處理能力(Word、Excel等)。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即無條件解僱。 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以線上系統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分署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掃描後合併為一個PDF檔案後上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離職證明書、勞保明細等,無者免附) ■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份證明(無者免附) 二、倘上傳資料不齊全則視為不符合應徵資格,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3,750元)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辦理林業、森林遊憩、電腦資料處理、區外保安林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三、具備電腦資訊處理能力(Word、Excel等)。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即無條件解僱。 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以線上系統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分署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掃描後合併為一個PDF檔案後上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離職證明書、勞保明細等,無者免附) ■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份證明(無者免附) 二、倘上傳資料不齊全則視為不符合應徵資格,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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