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科長

公告日 114/04/11
刊登起迄日 114/04/10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職稱 科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1.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2.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交叉口)
工作內容 1. 督辦國家檔案展覽規劃及設計製作事項。 2. 督辦國家檔案展覽文宣編製相關事項。 3. 督辦虛擬檔案館建置及展覽網頁維運相關事項。 4. 督辦展場服務管理及人力配置事項。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2. 國內外大專院校系所畢業,並具檔案管理、圖書資訊、博物館、歷史等相關學歷背景或策展與場館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3. 具備外語能力者尤佳(檢具相關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 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林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627;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 2樓應用服務組】。 3.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4. 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職稱

科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督辦國家檔案展覽規劃及設計製作事項。 2. 督辦國家檔案展覽文宣編製相關事項。 3. 督辦虛擬檔案館建置及展覽網頁維運相關事項。 4. 督辦展場服務管理及人力配置事項。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2. 國內外大專院校系所畢業,並具檔案管理、圖書資訊、博物館、歷史等相關學歷背景或策展與場館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3. 具備外語能力者尤佳(檢具相關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 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林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627;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 2樓應用服務組】。 3.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4. 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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