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
臨時人員(部分工時)
公告日 | 11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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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0 ~ 114/04/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 |
職稱 | 臨時人員(部分工時)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389號(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 |
工作內容 | 1. 工作內容:門診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2. 工作時間:08:00-12:00 3. 工作薪資:按時支薪,時薪190元。 |
資格條件 | 1. 高中(職)以上畢 2. 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衛生所業務調整。 3. 熟稔電腦操作,具備行政事務處理能力或相關事務工作經驗(須附相關證明文件)為佳。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請備妥以下文件並於114年4月_24_日17:00前寄達: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389號/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護理長收(未於期限內送達本所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註明「部分工時人員」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採雙面列印並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工作經歷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甄選方式》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1. 本職缺係不定期契約人員,由本所就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擇優列冊候補2員,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方式》 林小姐,(02)26702304#66 [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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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
職稱
臨時人員(部分工時)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工作內容:門診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2. 工作時間:08:00-12:00 3. 工作薪資:按時支薪,時薪190元。
資格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 2. 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衛生所業務調整。 3. 熟稔電腦操作,具備行政事務處理能力或相關事務工作經驗(須附相關證明文件)為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備妥以下文件並於114年4月_24_日17:00前寄達: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389號/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護理長收(未於期限內送達本所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註明「部分工時人員」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採雙面列印並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工作經歷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甄選方式》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1. 本職缺係不定期契約人員,由本所就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擇優列冊候補2員,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方式》 林小姐,(02)26702304#66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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