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技士
公告日 | 11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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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0 ~ 114/04/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一、請檢附:(1)最高學歷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英檢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影本。 二、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公務人員技士/詳文/我要報名」,完成應徵者基本資料填寫,上傳完整履歷表及前開證明文件影本。 三、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請應徵人員於114年4月18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詳閱 https://reurl.cc/K7g8g/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四、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五、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函復。 六、機關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
工作內容 | 一、漁港工程、漁業設施規劃及建設。 二、漁港設施整修工程。 三、漁港港區及航道疏浚。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二、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三、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實際上路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6-2991111#808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士
114/03/13~1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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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漁港工程、漁業設施規劃及建設。 二、漁港設施整修工程。 三、漁港港區及航道疏浚。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二、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三、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實際上路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6-2991111#808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技士
114/03/13~1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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