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11
刊登起迄日 114/04/11 ~ 114/04/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國際與大陸事務科)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工作內容 1.辦理物品及財產管理。 2.總務及庶務事務。 3.協辦國際聯誼、姊妹市交流與大陸事務等聯繫及庶務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熟習電腦文書作業。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待遇:三等23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1,050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4年4月16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 蔡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辦事員職代)」。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 蔡小姐(03)5216121轉526分機。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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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1 ~ 114/04/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物品及財產管理。 2.總務及庶務事務。 3.協辦國際聯誼、姊妹市交流與大陸事務等聯繫及庶務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熟習電腦文書作業。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待遇:三等23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1,050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4年4月16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 蔡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辦事員職代)」。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 蔡小姐(03)5216121轉526分機。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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