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行政助理
| 公告日 | 114/04/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1 ~ 114/04/1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 職稱 | 行政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 工作內容 | 1.藝文中心演出交流組業務,包含藝文中心場館之租借管理、設備空間維護、故障排除、物品設備採購及管理。 2.工讀生聘任培訓及行政管理事宜。 3.與演出交流組同仁輪換工作業務。 4.負責藝文中心IR資料整理。 5.協助藝文中心辦理之各項活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之學歷。 2.大學畢業後二年以上相關劇場演出執行經驗。 3.電腦文書處理之操作能力。 4.口語表達能力佳、細心負責、思路清晰、有耐心且態度良好。 |
| 聯絡方式 |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藝文中心行政助理」,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email protected]。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藝文中心行政助理」、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大學級行政助理32,646元起薪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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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1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藝文中心演出交流組業務,包含藝文中心場館之租借管理、設備空間維護、故障排除、物品設備採購及管理。 2.工讀生聘任培訓及行政管理事宜。 3.與演出交流組同仁輪換工作業務。 4.負責藝文中心IR資料整理。 5.協助藝文中心辦理之各項活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之學歷。 2.大學畢業後二年以上相關劇場演出執行經驗。 3.電腦文書處理之操作能力。 4.口語表達能力佳、細心負責、思路清晰、有耐心且態度良好。
聯絡方式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藝文中心行政助理」,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email protected]。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藝文中心行政助理」、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22030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大學級行政助理32,646元起薪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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