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 114/04/11
刊登起迄日 114/04/11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軍訓室
工作內容 1.輪值本校校安中心勤務。 2.負責校園安全維護及危機處理事宜。 3.負責學生事務、生活(含賃居)輔導相關工作。 4.執行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Power Point),及公文撰寫能力。 3.協助處理校園安全事件及交通安全維護教育宣導。 4.無不良紀錄者,且能配合學校規劃於校安中心輪值。 5.具備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之英語能力為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4月17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軍訓室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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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1 ~ 114/04/17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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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輪值本校校安中心勤務。 2.負責校園安全維護及危機處理事宜。 3.負責學生事務、生活(含賃居)輔導相關工作。 4.執行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Power Point),及公文撰寫能力。 3.協助處理校園安全事件及交通安全維護教育宣導。 4.無不良紀錄者,且能配合學校規劃於校安中心輪值。 5.具備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之英語能力為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4月17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軍訓室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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