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4/11
刊登起迄日 114/04/11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元南路17號)
工作內容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 親送或掛號郵寄報名。 (二) 意者請於114年4月14日前,填寫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註明日、夜聯絡電話,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114年普考村幹事職代)』職缺)、最高學歷證件(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所有文件請以A4裝訂)。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 本案書面應徵資料原則上不予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加說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四) 受理單位:雲林縣元長鄉公所人事室賴小姐,聯絡電話:05-7881446(地址: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元南路17號)。 (五) 僱用期間及待遇:實際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一般民政科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職。(大約到114年11月底),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 (折合新臺幣約29,700元整)。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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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1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 親送或掛號郵寄報名。 (二) 意者請於114年4月14日前,填寫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註明日、夜聯絡電話,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114年普考村幹事職代)』職缺)、最高學歷證件(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所有文件請以A4裝訂)。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 本案書面應徵資料原則上不予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加說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四) 受理單位:雲林縣元長鄉公所人事室賴小姐,聯絡電話:05-7881446(地址: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元南路17號)。 (五) 僱用期間及待遇:實際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一般民政科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職。(大約到114年11月底),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 (折合新臺幣約29,7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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