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辦事員
| 公告日 | 114/04/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1 ~ 114/04/1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號 |
| 工作內容 | 1.各項戶籍登記案件及證明文件核發。 2.各項跨機關通報作業。 3.核發自然人憑證。 4.輪值中午彈班、週六便民服務及到府服務。 5.配合各項專案計畫清查作業。 6.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3.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熟悉電腦處理。 |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職缺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17日前,經由事求人或人事服務網徵才系統報名,點選【我要應徵】,於【我的簡歷】填寫並確認連絡電話、E-mail及現職工作內容,再於【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登打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確定同意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 2.上傳資料:於【我的應徵】上傳附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1)現職派令(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本所將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未錄取者亦不另通知。 4.連絡電話:(03)5226020轉103韓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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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1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各項戶籍登記案件及證明文件核發。 2.各項跨機關通報作業。 3.核發自然人憑證。 4.輪值中午彈班、週六便民服務及到府服務。 5.配合各項專案計畫清查作業。 6.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3.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熟悉電腦處理。
聯絡方式
1.對本開職缺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17日前,經由事求人或人事服務網徵才系統報名,點選【我要應徵】,於【我的簡歷】填寫並確認連絡電話、E-mail及現職工作內容,再於【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登打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確定同意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 2.上傳資料:於【我的應徵】上傳附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1)現職派令(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本所將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未錄取者亦不另通知。 4.連絡電話:(03)5226020轉103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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