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駕駛

公告日 114/04/12
刊登起迄日 114/04/11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
工作內容 本院公務車輛駕駛、庶務支援、傳遞公文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及司法院所屬各機關現職編制內駕駛。(超額或非超額)  二、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五、需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本院將視情況辦理道路駕駛測驗。)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各乙份(請依序裝訂)     (1)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影本。 ( 3) 男性須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6)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7)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以上報名資料請於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30分前郵寄至本院(郵戳為憑),本院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或親送本院總務科(由板橋車站北2A門進入,坐電梯上23樓左手邊,按訪客鈴),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駕駛」。聯絡人:總務科許先生,聯絡電話:02-22726696分機607。    二、本院依規定辦理甄選(含道路駕駛測驗及口試),甄選日期另行通知,擇優錄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三、經甄選錄取者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    四、參加甄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恕不另退還。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駕駛
114/02/03~114/03/31
檢視
駕駛
113/10/24~113/12/31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4/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1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本院公務車輛駕駛、庶務支援、傳遞公文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及司法院所屬各機關現職編制內駕駛。(超額或非超額)  二、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五、需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本院將視情況辦理道路駕駛測驗。)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各乙份(請依序裝訂)     (1)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影本。 ( 3) 男性須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6)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7)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以上報名資料請於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30分前郵寄至本院(郵戳為憑),本院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或親送本院總務科(由板橋車站北2A門進入,坐電梯上23樓左手邊,按訪客鈴),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駕駛」。聯絡人:總務科許先生,聯絡電話:02-22726696分機607。    二、本院依規定辦理甄選(含道路駕駛測驗及口試),甄選日期另行通知,擇優錄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三、經甄選錄取者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    四、參加甄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恕不另退還。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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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114/02/03~1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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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24~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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