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4/12
刊登起迄日 114/04/12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工作內容 1.15萬元以上勞務財物採購發包業務。 2.臨時人員管理。 3.臨時人員甄選。 4.勞資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業務單位得視情形調整業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具汽ヽ機車駕照(尤佳)。 4.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並具有規劃、協調、判斷、溝通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相關軟體運用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附件(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銓敘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 三、本所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及電話:02-2681-2106轉2202劉先生,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81-2106轉1101梁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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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114/02/28~1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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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2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15萬元以上勞務財物採購發包業務。 2.臨時人員管理。 3.臨時人員甄選。 4.勞資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業務單位得視情形調整業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具汽ヽ機車駕照(尤佳)。 4.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並具有規劃、協調、判斷、溝通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相關軟體運用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附件(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銓敘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 三、本所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及電話:02-2681-2106轉2202劉先生,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81-2106轉1101梁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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