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
稅務員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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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1 ~ 113/11/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稅務局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2號。 |
工作內容 | 1、綜合行政業務主辦:負責稽徵業務考核、主辦各重要會議、擬定施政計畫等。 2、新聞媒體業務承辦。 3、公文管考業務。 4、性別平等業務。 5、協助租稅教育宣導。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及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2.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聯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511黃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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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1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稅務局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綜合行政業務主辦:負責稽徵業務考核、主辦各重要會議、擬定施政計畫等。 2、新聞媒體業務承辦。 3、公文管考業務。 4、性別平等業務。 5、協助租稅教育宣導。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及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2.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聯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511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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