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4/1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1 ~ 114/04/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南區大林路161號 |
工作內容 | 協助本所推動各項專輔業務及收容人處遇等業務,主要包括: (一)直接服務工作: 1、評估/衡鑑:運用會談、行為觀察、或專業工具等策略獲取個案資料,並整合廣泛訊息,以協助發展成能幫助個案解決問題之諮商/治療建議,評估必要時以測驗或心理衡鑑進行,協助訂定個別化處遇計畫。 2、輔導/諮商/治療:藉由專業互動之工作關係,運用心理學方法提供支持及提升對自我瞭解,改善個案心理相關問題,包括以個別或團體形式,進行危機介入、行為修正、情緒管理、人際關係或生活技巧訓練等服務。 3、講座/授課/宣導:依機關需求與專業處遇之規範,提供心理衛教等知能。 4、紀錄/報告撰寫:依據各項處遇之要求撰寫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並管理檔案。 5、教育訓練: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讀書會等理論及實務之學習。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 1、制定安排處遇:綜整個案犯罪類型所適用相關法規、個案需求、就醫狀況、刑期與其他須完成之監內作業等情形,主要依個案需求安排及調整,並規劃處遇場地、師資資源、心理與社會工作處遇之形式及期程,以協調各項資源完成處遇。例如:目前正接受性侵犯處遇之個案發生自殺危機,機關須綜整個案狀況、自殺風險、性侵犯處遇問卷、會談及就診紀錄,並蒐集舍房主管及教化人員所提供之資訊,考量如何於不影響性侵犯處遇相關法規要求下,適當提供自殺危機之介入。 2、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1)各項處遇資料之正確性,處遇內容、目標與師資及個案搭配之適切性,評估結果將影響師資及處遇之調整,如針對性侵犯之個案需檢核處遇情形,包含依法規需 1 年進行至少 1 次評估,若該名個案於期滿前之再犯風險未降低,須彙整各項報告及鑑定等相關資料,送請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 (2)個案進入處遇階段後,機關需檢核各項處遇是否依相關法規辦理、有無落實個案紀錄、師資所提供之服務是否符合處遇目標,進行方式透過處遇前後與師資討論個案情形、審查師資所提供之書面報告、實際參與團體活動、蒐集個案與個案相關之管教人員所提供之回饋,並綜整個案整體狀況,以評估個案處遇情形及處遇品質。 (3)出席機關評核會議:心理及社工人員應密切與相關教輔人員合作,參與相關會議,心理工作主要以個人內在層面協助情緒、認知及行為,社工工作主要以外在層面協助與家庭、社區社會資源連結,從各面向使個案提升機關適應及再犯預防,包括出席研議收容人處遇之機關內部會議(例如:教輔小組、自殺防治、特殊個案會議或與教輔人員討論等),提供個案之評估意見及處遇建議。 |
資格條件 | 一、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 11點規定。 二、國內外公私立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大專院校心理、輔導相關系所,具大學學士學位(含)以上。 三、具心理師證書尤佳。 四、有矯正機關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五、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3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以114年4月23日下午17時前收到為憑,非以郵戳時間為憑,郵寄或親送本所輔導科,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114年度第2次約用心理師】字樣(本所住址:70263臺南市南區大林路161號)。 三、應徵文件統一格式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nj.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簡章、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 四、甄選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方式:面試,請準備5分鐘以內的自我介紹,說明求職動機、能力概述、與本職缺相關之學習或工作經驗、對工作的期許。 (二) 面試日期:1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甄選時間敬請於報名後自行參閱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本所不再另行通知及函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三) 面試地點:本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四) 資格審查:面試當日請於上午9時15分報到,並請攜帶國民身分 證正本,以備查驗。 五、報名應繳證件:請按編號次序裝訂 (一) 報名表1份。 (二) 自傳1份。 (三) 最高學歷證書或心理師證書影本。 (四)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女性免付) (五) 切結書1份。 以上文件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nj.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六、本案相關疑問洽詢電話:(06)2150583分機34(李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1 ~ 114/04/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協助本所推動各項專輔業務及收容人處遇等業務,主要包括: (一)直接服務工作: 1、評估/衡鑑:運用會談、行為觀察、或專業工具等策略獲取個案資料,並整合廣泛訊息,以協助發展成能幫助個案解決問題之諮商/治療建議,評估必要時以測驗或心理衡鑑進行,協助訂定個別化處遇計畫。 2、輔導/諮商/治療:藉由專業互動之工作關係,運用心理學方法提供支持及提升對自我瞭解,改善個案心理相關問題,包括以個別或團體形式,進行危機介入、行為修正、情緒管理、人際關係或生活技巧訓練等服務。 3、講座/授課/宣導:依機關需求與專業處遇之規範,提供心理衛教等知能。 4、紀錄/報告撰寫:依據各項處遇之要求撰寫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並管理檔案。 5、教育訓練: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讀書會等理論及實務之學習。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 1、制定安排處遇:綜整個案犯罪類型所適用相關法規、個案需求、就醫狀況、刑期與其他須完成之監內作業等情形,主要依個案需求安排及調整,並規劃處遇場地、師資資源、心理與社會工作處遇之形式及期程,以協調各項資源完成處遇。例如:目前正接受性侵犯處遇之個案發生自殺危機,機關須綜整個案狀況、自殺風險、性侵犯處遇問卷、會談及就診紀錄,並蒐集舍房主管及教化人員所提供之資訊,考量如何於不影響性侵犯處遇相關法規要求下,適當提供自殺危機之介入。 2、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1)各項處遇資料之正確性,處遇內容、目標與師資及個案搭配之適切性,評估結果將影響師資及處遇之調整,如針對性侵犯之個案需檢核處遇情形,包含依法規需 1 年進行至少 1 次評估,若該名個案於期滿前之再犯風險未降低,須彙整各項報告及鑑定等相關資料,送請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 (2)個案進入處遇階段後,機關需檢核各項處遇是否依相關法規辦理、有無落實個案紀錄、師資所提供之服務是否符合處遇目標,進行方式透過處遇前後與師資討論個案情形、審查師資所提供之書面報告、實際參與團體活動、蒐集個案與個案相關之管教人員所提供之回饋,並綜整個案整體狀況,以評估個案處遇情形及處遇品質。 (3)出席機關評核會議:心理及社工人員應密切與相關教輔人員合作,參與相關會議,心理工作主要以個人內在層面協助情緒、認知及行為,社工工作主要以外在層面協助與家庭、社區社會資源連結,從各面向使個案提升機關適應及再犯預防,包括出席研議收容人處遇之機關內部會議(例如:教輔小組、自殺防治、特殊個案會議或與教輔人員討論等),提供個案之評估意見及處遇建議。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 11點規定。 二、國內外公私立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大專院校心理、輔導相關系所,具大學學士學位(含)以上。 三、具心理師證書尤佳。 四、有矯正機關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五、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3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以114年4月23日下午17時前收到為憑,非以郵戳時間為憑,郵寄或親送本所輔導科,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114年度第2次約用心理師】字樣(本所住址:70263臺南市南區大林路161號)。 三、應徵文件統一格式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nj.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簡章、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 四、甄選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方式:面試,請準備5分鐘以內的自我介紹,說明求職動機、能力概述、與本職缺相關之學習或工作經驗、對工作的期許。 (二) 面試日期:1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甄選時間敬請於報名後自行參閱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本所不再另行通知及函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三) 面試地點:本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四) 資格審查:面試當日請於上午9時15分報到,並請攜帶國民身分 證正本,以備查驗。 五、報名應繳證件:請按編號次序裝訂 (一) 報名表1份。 (二) 自傳1份。 (三) 最高學歷證書或心理師證書影本。 (四)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女性免付) (五) 切結書1份。 以上文件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nj.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六、本案相關疑問洽詢電話:(06)2150583分機34(李先生)。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