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股長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19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職稱 股長
職系 地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本分署新竹辦事處(新竹市東區北大路94號)
工作內容 (一)綜理本分署新竹辦事處第一股業務(包含占用地處理、使用補償金追收、勘清查、估價、廢棄物處理、國有土地登記、國有土地重劃及區段徵收作業、庶務及相關採購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得調任中央行政機關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線上系統報名,需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填寫簡要自述)後,檢具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4)23025353轉分機1722陳小姐。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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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9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職稱

股長

職系

地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綜理本分署新竹辦事處第一股業務(包含占用地處理、使用補償金追收、勘清查、估價、廢棄物處理、國有土地登記、國有土地重劃及區段徵收作業、庶務及相關採購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得調任中央行政機關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線上系統報名,需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填寫簡要自述)後,檢具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4)23025353轉分機1722陳小姐。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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