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4/14
刊登起迄日 114/04/14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共造產、原住民族職業訓練及技術士證照獎勵申請、宗教禮俗、部落會議、領袖(頭目)會議等業務。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 員,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三、本所為原住民族地區,具原住民族地區公所服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並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資料。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3-9801004分機102黃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4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共造產、原住民族職業訓練及技術士證照獎勵申請、宗教禮俗、部落會議、領袖(頭目)會議等業務。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 員,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三、本所為原住民族地區,具原住民族地區公所服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並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資料。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3-9801004分機102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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