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19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一) 職缺1:派駐本分署工務所(臺南市)。 (二) 職缺2:本分署高屏溪攔河堰管理中心(高雄市大樹區中正一路240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機械工程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具有調任機械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工程員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四、 報名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並依序併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或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掃描檔,上傳事求人徵才系統。 (二) 證件不全,恕不通知補件。 五、 本次甄選程序採面試方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辦理。 六、 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 七、 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至多4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分署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八、 承辦人及連絡電話:黃小姐;(06)5753251分機571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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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9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機械工程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具有調任機械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工程員任用資格者。

聯絡方式

四、 報名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並依序併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或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掃描檔,上傳事求人徵才系統。 (二) 證件不全,恕不通知補件。 五、 本次甄選程序採面試方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辦理。 六、 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 七、 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至多4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分署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八、 承辦人及連絡電話:黃小姐;(06)5753251分機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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