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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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4 ~ 114/04/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稅務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2號。 |
工作內容 | 1.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稽徵、催繳、取證。 2.娛樂稅之綜合 性業務及表報編製統計、娛樂稅法令規章疑義之請示及意見研擬。 3.使用牌照稅免稅車輛調查核定、異常清理、稅籍資料釐正及辦理退稅。 4.違章案件之處理及車輛總檢查。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資格條件:(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3、工作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請說明工作經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工作證明等影本,於114年4月18日前掛號郵寄「基隆市安樂路2段162號5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4年4月18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連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511黃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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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4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稅務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稽徵、催繳、取證。 2.娛樂稅之綜合 性業務及表報編製統計、娛樂稅法令規章疑義之請示及意見研擬。 3.使用牌照稅免稅車輛調查核定、異常清理、稅籍資料釐正及辦理退稅。 4.違章案件之處理及車輛總檢查。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3、工作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請說明工作經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工作證明等影本,於114年4月18日前掛號郵寄「基隆市安樂路2段162號5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4年4月18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連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511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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