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科員

公告日 114/04/15
刊登起迄日 114/04/14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力發展處)
工作內容 一、國際人才引進及留用相關政策、法規、措施之研析、擬定、審議及協調推動。 二、人力資源、人才培育與訓練重大政策之研析及協調推動。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身心障礙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具經建行政任用資格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具外語能力、國際人力延攬及發展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工作態度佳,能配合業務需求推動工作,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4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國際人才引進及留用相關政策、法規、措施之研析、擬定、審議及協調推動。 二、人力資源、人才培育與訓練重大政策之研析及協調推動。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身心障礙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具經建行政任用資格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具外語能力、國際人力延攬及發展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工作態度佳,能配合業務需求推動工作,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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