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鹿草鄉公所
村幹事
公告日 | 114/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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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4 ~ 114/04/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鹿草鄉公所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鹿草鄉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聯絡方式 |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 (三)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另請上傳相關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 (五)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採書審或面試(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聯絡電話:05-3752711分機2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村幹事
114/03/31~114/04/10
|
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4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鹿草鄉公所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 (三)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另請上傳相關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 (五)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採書審或面試(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聯絡電話:05-3752711分機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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