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 | 114/04/1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4 ~ 114/04/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本局各科室及社福中心(詳見職缺一覽表) |
工作內容 | A組-辦理ICF業務、辦理社福中心業務 B組-工作內容分別為: 1.民間團體申請本局活動補助。2.非家暴老人保護行政業務協助。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辦理本市各項社會福利業務(如低收、中低收、身障補助、中老津貼)。2.輔導受補助民間團體推展福利服務方案。3.提供民眾諮詢及宣傳社會福利業務。4.規劃具創新性及實驗性之福利服務方案(如街友、實物給付及脫貧方案)。5.執行公益彩券盈餘基金形象宣導。6.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C組-辦理旗山、六龜及甲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 D組-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
資格條件 | A組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B組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社會工作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C組、D組 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
聯絡方式 | 人事室陳小姐07-3373412或07-3368333轉分機3868。 ※本次甄選可跨組報名。 ※其他甄選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檔簡章及職缺一覽表或至本局局網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html=news_show.php&loc=home&news_id=6064查詢。 ※約聘僱名冊倘經市府核備後,請錄取人員配合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報到,如無法配合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但具有正當事由,經用人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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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4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A組-辦理ICF業務、辦理社福中心業務 B組-工作內容分別為: 1.民間團體申請本局活動補助。2.非家暴老人保護行政業務協助。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辦理本市各項社會福利業務(如低收、中低收、身障補助、中老津貼)。2.輔導受補助民間團體推展福利服務方案。3.提供民眾諮詢及宣傳社會福利業務。4.規劃具創新性及實驗性之福利服務方案(如街友、實物給付及脫貧方案)。5.執行公益彩券盈餘基金形象宣導。6.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C組-辦理旗山、六龜及甲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 D組-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資格條件
A組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B組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社會工作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C組、D組 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聯絡方式
人事室陳小姐07-3373412或07-3368333轉分機3868。 ※本次甄選可跨組報名。 ※其他甄選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檔簡章及職缺一覽表或至本局局網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html=news_show.php&loc=home&news_id=6064查詢。 ※約聘僱名冊倘經市府核備後,請錄取人員配合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報到,如無法配合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但具有正當事由,經用人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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