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4/15
刊登起迄日 114/04/14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樓)。
工作內容 協助護照製發業務及引導諮詢,並配合排班及延長受理護照申辦之為民服務工作。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三)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並具樂願學習心態。 (四)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聯絡方式 一、徵才名額: (一)職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 名額:正取2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本職缺為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每月薪資28,590元。 二、應繳表件: (一)「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796-34b4b-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三、報名方式及期限: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4年4月21日前送達(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 ,石小姐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 (連絡電話: 02-23432836 ) 四、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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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114/03/27~1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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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4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協助護照製發業務及引導諮詢,並配合排班及延長受理護照申辦之為民服務工作。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三)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並具樂願學習心態。 (四)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聯絡方式

一、徵才名額: (一)職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 名額:正取2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本職缺為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每月薪資28,590元。 二、應繳表件: (一)「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796-34b4b-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三、報名方式及期限: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4年4月21日前送達(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 ,石小姐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 (連絡電話: 02-23432836 ) 四、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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