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主任
公告日 | 114/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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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4 ~ 114/04/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衛生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
工作內容 | 1. 協助策略規劃、資源整合、經營方針、總分院間作業制度之整合與協調。 2. 研修醫院組織、章程、制度、協助推動院內管理決策工具。 3. 協調醫療、行政、護理業務之相互運作。 4. 協助醫務各科營運評估及相關作業之管理分析及建議。 5. 評估及推動院際(校)、學術單位、政府部門、民間及醫療機構之各類合作。 6. 協辦醫院評鑑經營管理組及其他院層級評鑑、認證之籌備任務。 7. 平日及例假日輪流擔任總值日官。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學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2.考試: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3.銓審: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 (含) 以上,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經歷:曾任醫院實務經驗並具醫務管理、病歷資訊管理、健康保險管理師級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5.人格特質:具高度工作熱忱與溝通協調合作、計畫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及國籍法第 20 條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報名人員請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與甄選。 4.甄選方式:審查資料、筆試及口試。 (1)筆試(70%):「問題分析與建議」(50分鐘)。 (2)口試(30%):即席詢答及書面資料審閱,就綜合能力(含人格特質、專業能力、共同核心能力)、儀態、言辭、才識等項目進行評核。 5.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6.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檔案格式,於 114年4月25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3-8883141轉3302 聯絡人:人事室尤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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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4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職稱
主任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協助策略規劃、資源整合、經營方針、總分院間作業制度之整合與協調。 2. 研修醫院組織、章程、制度、協助推動院內管理決策工具。 3. 協調醫療、行政、護理業務之相互運作。 4. 協助醫務各科營運評估及相關作業之管理分析及建議。 5. 評估及推動院際(校)、學術單位、政府部門、民間及醫療機構之各類合作。 6. 協辦醫院評鑑經營管理組及其他院層級評鑑、認證之籌備任務。 7. 平日及例假日輪流擔任總值日官。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2.考試: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3.銓審: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 (含) 以上,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經歷:曾任醫院實務經驗並具醫務管理、病歷資訊管理、健康保險管理師級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5.人格特質:具高度工作熱忱與溝通協調合作、計畫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及國籍法第 20 條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報名人員請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與甄選。 4.甄選方式:審查資料、筆試及口試。 (1)筆試(70%):「問題分析與建議」(50分鐘)。 (2)口試(30%):即席詢答及書面資料審閱,就綜合能力(含人格特質、專業能力、共同核心能力)、儀態、言辭、才識等項目進行評核。 5.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6.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檔案格式,於 114年4月25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3-8883141轉3302 聯絡人:人事室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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