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4/15
刊登起迄日 114/04/15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2樓)
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者證明相關事項(南港、新富、中南、三重、重陽、東新、東明、中研、九如、舊莊等10里)及身障人口鑑定綜合業務。 2、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業務申請登記、調查、轉報、建檔、戶籍異動、清寒證明 (責任里)。 3、第5類健保業務 (責任里)。 4、公益彩券經銷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身心障礙者)。 5、長青樂活遊臺北相關業務。 6、櫃檯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社勞行政職系銓敘審定任用資格者,且至本職務預計出缺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4月24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請至前開系統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現職或最後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證書)等附件資料。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項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林佳郁;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者證明相關事項(南港、新富、中南、三重、重陽、東新、東明、中研、九如、舊莊等10里)及身障人口鑑定綜合業務。 2、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業務申請登記、調查、轉報、建檔、戶籍異動、清寒證明 (責任里)。 3、第5類健保業務 (責任里)。 4、公益彩券經銷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身心障礙者)。 5、長青樂活遊臺北相關業務。 6、櫃檯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社勞行政職系銓敘審定任用資格者,且至本職務預計出缺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4月24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請至前開系統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現職或最後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證書)等附件資料。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項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林佳郁;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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