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主任
公告日 | 114/04/1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4 ~ 114/04/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澎湖縣政府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會計審計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澎湖縣 |
工作地點 |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18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主計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本案係屬外補方式辦理。 2.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19條規定。 |
聯絡方式 | 一、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需有大頭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 「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或「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6-9274400轉788澎湖縣政府主計處許科員。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4 ~ 114/04/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
職稱
主任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內容
1.辦理主計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本案係屬外補方式辦理。 2.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19條規定。
聯絡方式
一、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需有大頭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 「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或「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6-9274400轉788澎湖縣政府主計處許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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