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4/15
刊登起迄日 114/04/14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8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工作內容 (一) 文書收發文相關作業。 (二) 秘書室其他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曾任文書收發文相關作業者優先考量。 (三)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4年4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reca.gov.tw「首頁/公告訊息/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4年4月21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8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秘書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資源循環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chiachun.chen@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資源循環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係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員,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或期限屆滿(暫訂於114年8月4日)即予解僱。 (五)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7,800元(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作業中,薪點折合率暫依目前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5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聯絡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陳先生,聯絡電話:02-23117722#268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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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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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4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文書收發文相關作業。 (二) 秘書室其他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曾任文書收發文相關作業者優先考量。 (三)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4年4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reca.gov.tw「首頁/公告訊息/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4年4月21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8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秘書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資源循環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chiachun.chen@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資源循環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係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員,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或期限屆滿(暫訂於114年8月4日)即予解僱。 (五)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7,800元(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作業中,薪點折合率暫依目前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5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聯絡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陳先生,聯絡電話:02-23117722#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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