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4/15
刊登起迄日 114/04/15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新港鄉嘉民北路1號。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二)具任用資格之現職人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85曾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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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二)具任用資格之現職人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85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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