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
約僱救生員
公告日 | 114/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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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5 ~ 114/04/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 |
職稱 | 約僱救生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高雄市前鎮區班超路63號)。 |
工作內容 | 配合本校游泳池之開放,擔任學生游泳課程之支 援教學、訓練管理及水上救生工 作。 |
資格條件 | 一、 具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 合格者並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經驗者 。 二 、 無「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 4 條各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承辦單位及聯繫電話:請於上班時間( 8:00 17:00 )電洽 07 8152271分機 352人事室陳小姐或 240 學務處洪組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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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救生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配合本校游泳池之開放,擔任學生游泳課程之支 援教學、訓練管理及水上救生工 作。
資格條件
一、 具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 合格者並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經驗者 。 二 、 無「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 4 條各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及聯繫電話:請於上班時間( 8:00 17:00 )電洽 07 8152271分機 352人事室陳小姐或 240 學務處洪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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