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
約僱救生員

公告日 114/04/15
刊登起迄日 114/04/15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救生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高雄市前鎮區班超路63號)。
工作內容 配合本校游泳池之開放,擔任學生游泳課程之支 援教學、訓練管理及水上救生工 作。
資格條件 一、 具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 合格者並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經驗者 。 二 、 無「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 4 條各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及聯繫電話:請於上班時間( 8:00 17:00 )電洽 07 8152271分機 352人事室陳小姐或 240 學務處洪組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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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救生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配合本校游泳池之開放,擔任學生游泳課程之支 援教學、訓練管理及水上救生工 作。

資格條件

一、 具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 合格者並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經驗者 。 二 、 無「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 4 條各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及聯繫電話:請於上班時間( 8:00 17:00 )電洽 07 8152271分機 352人事室陳小姐或 240 學務處洪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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