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4/15
刊登起迄日 114/04/15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26052宜蘭市泰山路66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地籍圖重測測量工作及地籍調查工作。 二、辦理土地及建地複丈工作。 三、其他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高等考試三級測量製圖科應考資格第1款資格。 (二)內政部地籍測量訓練班結業。 (三)大專以上畢業並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滿1年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僱用期間不得有經營商業、投資營利事業、兼職行為或登記為公司(行號)負責人或監察人。
聯絡方式 一、意者投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連絡電話,並依序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詳述並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歷證明書、專業證照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前逕寄(以郵戳為憑)或同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面試後,本所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僱用期限: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視年終服務考核結果決定續僱與否);月酬標準:約僱五等,3 萬7,800 元/月。 五、聯絡電話:03-9324140分機603,聯絡人:吳玉雯。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4/01/07~1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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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2/23~1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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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地籍圖重測測量工作及地籍調查工作。 二、辦理土地及建地複丈工作。 三、其他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高等考試三級測量製圖科應考資格第1款資格。 (二)內政部地籍測量訓練班結業。 (三)大專以上畢業並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滿1年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僱用期間不得有經營商業、投資營利事業、兼職行為或登記為公司(行號)負責人或監察人。

聯絡方式

一、意者投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連絡電話,並依序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詳述並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歷證明書、專業證照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前逕寄(以郵戳為憑)或同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面試後,本所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僱用期限: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視年終服務考核結果決定續僱與否);月酬標準:約僱五等,3 萬7,800 元/月。 五、聯絡電話:03-9324140分機603,聯絡人:吳玉雯。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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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1/07~1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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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2/23~1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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