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業務輔導員

公告日 114/04/15
刊登起迄日 114/04/15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職稱 業務輔導員
職系
職等 每月薪資約35,235-49,410元(最高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本處各就業服務站。
工作內容 1.個案管理服務:針對就業服務法特定對象依照本處相關服務流程提供個別化求職協助。 2.提供諮詢服務:針對有職涯諮詢需求之求職者,提供個別晤談或施予職業心理測驗,協助了解及釐清就業問題。 3.臨櫃受理業務:含辦理失業給付認定、職業訓練推介…等業務。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具備相關工作實務經驗滿 1 年以上者(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經歷)。 ※本處採擇優錄取面試制
聯絡方式 郵寄遞件須使用A4以上尺寸信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快遞」(請貨運業者或超商員工於快遞物件上蓋收件章戳)方式寄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求職服務課分機103劉小姐收(地址: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相關報名應附表件請詳閱簡章內容,下載網址: https://es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D2F52DEEAA42617&sms=78D644F2755ACCAA&s=305409C18940B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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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職稱

業務輔導員

職系

職等

每月薪資約35,235-49,410元(最高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個案管理服務:針對就業服務法特定對象依照本處相關服務流程提供個別化求職協助。 2.提供諮詢服務:針對有職涯諮詢需求之求職者,提供個別晤談或施予職業心理測驗,協助了解及釐清就業問題。 3.臨櫃受理業務:含辦理失業給付認定、職業訓練推介…等業務。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具備相關工作實務經驗滿 1 年以上者(不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經歷)。 ※本處採擇優錄取面試制

聯絡方式

郵寄遞件須使用A4以上尺寸信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快遞」(請貨運業者或超商員工於快遞物件上蓋收件章戳)方式寄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求職服務課分機103劉小姐收(地址: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相關報名應附表件請詳閱簡章內容,下載網址: https://es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D2F52DEEAA42617&sms=78D644F2755ACCAA&s=305409C18940B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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