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4/1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5 ~ 114/04/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4樓)。 |
工作內容 | 公文收發及檔管作業、協助辦理機關及民眾查調護照資料作業、領務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抗壓性佳、工作效率高、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三)高中、專科以上學校(含夜校生)畢業均可。 (四)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聯絡方式 | 一、徵才名額: (一)職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行政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 名額:正取1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本職缺為不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每月薪資28,590元。 二、應繳表件: (一)「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799-68fc2-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三、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照行政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4年4月22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石小姐收。 (電話:02-23432836) 四、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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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4/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公文收發及檔管作業、協助辦理機關及民眾查調護照資料作業、領務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抗壓性佳、工作效率高、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三)高中、專科以上學校(含夜校生)畢業均可。 (四)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聯絡方式
一、徵才名額: (一)職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行政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 名額:正取1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本職缺為不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每月薪資28,590元。 二、應繳表件: (一)「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799-68fc2-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三、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照行政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4年4月22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石小姐收。 (電話:02-23432836) 四、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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