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4/16
刊登起迄日 114/04/15 ~ 114/04/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總務處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校工程及設備招標、監工、驗收,物品採購、估價等事宜。 (二)辦理校園設施安全維護及環境美化督導、執行等事宜。 (三)工友管理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之情事。 (三)無國家考試限制調任者。 (四)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 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 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4月22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 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082)352560分機33洪先生、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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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4/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校工程及設備招標、監工、驗收,物品採購、估價等事宜。 (二)辦理校園設施安全維護及環境美化督導、執行等事宜。 (三)工友管理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之情事。 (三)無國家考試限制調任者。 (四)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 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 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4月22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 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082)352560分機33洪先生、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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