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19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工作內容 1.總務處行政業務。 2.協辦出納及事務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限身心障礙者。
聯絡方式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檢具下列證件(以A4紙張依序排列,於113年11月25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本校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之職務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1.簡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二)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由本校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或甄選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五)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7,800元/月。 聯絡電話03-3692679轉710王主任,711洪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9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總務處行政業務。 2.協辦出納及事務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限身心障礙者。

聯絡方式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檢具下列證件(以A4紙張依序排列,於113年11月25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本校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之職務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1.簡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二)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由本校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或甄選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五)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7,800元/月。 聯絡電話03-3692679轉710王主任,711洪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