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技士
公告日 | 11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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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6 ~ 114/05/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機械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彰化市南郭路一段383號。 |
工作內容 | 1.本總隊車輛採購、車輛保險、Etag及油料核銷、綜理保養場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不得空白)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聯絡人:郭小姐,電話:04-7260743#657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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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6 ~ 114/05/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職稱
技士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本總隊車輛採購、車輛保險、Etag及油料核銷、綜理保養場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不得空白)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聯絡人:郭小姐,電話:04-7260743#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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