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秘書

公告日 114/04/16
刊登起迄日 114/04/15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政府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
工作內容 1.文稿之複核事項。 2.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 2.具有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滿3年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及簡任任用資格,且最近5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簡任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5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政府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文稿之複核事項。 2.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 2.具有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滿3年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及簡任任用資格,且最近5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簡任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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