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技佐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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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9 ~ 113/11/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39002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三路154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校電力及能源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本校水電、消防、空調、電梯…等設備之維護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委任第2職等以上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備電力工程專長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6、專業證照(如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規定查閱有無不得聘任之情事。 二、甄選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或本校需求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三、聯絡資訊: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部分請洽總務處陳主任(聯絡電話:02-26775040轉820),資格條件部分請洽人事室呂主任(聯絡電話:02-26775040轉87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9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電力及能源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本校水電、消防、空調、電梯…等設備之維護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委任第2職等以上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備電力工程專長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6、專業證照(如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規定查閱有無不得聘任之情事。 二、甄選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或本校需求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三、聯絡資訊: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部分請洽總務處陳主任(聯絡電話:02-26775040轉820),資格條件部分請洽人事室呂主任(聯絡電話:02-26775040轉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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