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消防局
科員
| 公告日 | 114/04/1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6 ~ 114/04/2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金門縣消防局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金門縣 |
| 工作地點 | ⾦⾨縣消防局(⾦⾨縣⾦寧鄉頂林路315號) |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行政庶務相關業務及工友管理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 未有公務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
| 聯絡方式 |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式辦理: 1.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訊息後,點選確定持⾃然⼈憑證或健保卡進⾏登入職缺應徵畫⾯。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4⽉21⽇下午5時30分前上傳相關附件電⼦檔案(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新派令、現職最新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逾期或資料不⿑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試;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起3個⽉內,惟應徵⼈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式:⾦⾨縣消防局⼈事室 洪先⽣(082)324021 分機6801、 E-Mail:[email protected]。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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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6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消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行政庶務相關業務及工友管理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 未有公務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式辦理: 1.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訊息後,點選確定持⾃然⼈憑證或健保卡進⾏登入職缺應徵畫⾯。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4⽉21⽇下午5時30分前上傳相關附件電⼦檔案(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新派令、現職最新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逾期或資料不⿑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試;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起3個⽉內,惟應徵⼈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式:⾦⾨縣消防局⼈事室 洪先⽣(082)324021 分機6801、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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