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19 ~ 113/11/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工作內容 1.辧理本局大型藝文活動策展規劃、執行及推廣等。 2.辦理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常設展策劃與執行等。 3.協助擬定本縣文化政策方向及執行規劃 。 4.辦理本局活動行銷規劃與管理,包含媒體與社群整合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大專以上畢業者,具2 年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待遇290薪點[現為290× 135(薪點折合率)=39,150元,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標準調整]。 (三)僱用期限: (1)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被代理人銷假前1日止。 (2)被代理人預計接續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請假併育嬰留職停薪,由本局就本職缺約僱人員資格條件、僱用期間之工作績效及業務需要報經縣府同意後,得續僱之。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cc.gov.tw/)首頁→訊息公告→行政公告項下。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藝推科鄭科長(聯絡電話:03-5510201分機20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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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9 ~ 113/11/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辧理本局大型藝文活動策展規劃、執行及推廣等。 2.辦理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常設展策劃與執行等。 3.協助擬定本縣文化政策方向及執行規劃 。 4.辦理本局活動行銷規劃與管理,包含媒體與社群整合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大專以上畢業者,具2 年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待遇290薪點[現為290× 135(薪點折合率)=39,150元,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標準調整]。 (三)僱用期限: (1)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被代理人銷假前1日止。 (2)被代理人預計接續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請假併育嬰留職停薪,由本局就本職缺約僱人員資格條件、僱用期間之工作績效及業務需要報經縣府同意後,得續僱之。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cc.gov.tw/)首頁→訊息公告→行政公告項下。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藝推科鄭科長(聯絡電話:03-5510201分機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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