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4/1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6 ~ 114/04/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路86號12樓 |
工作內容 | (一)收發、檔管、財管跟協助選務行政工作相關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諳基本電腦及網路系統操作。 (三)具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並能配合選務期間值班與停止休假。 (四)具公務機關任職經歷者尤佳。 (五)無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以約僱3等25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3,750元),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檢具下列證明文件,於職缺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證明文件),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1.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自傳、連絡電話或手機)。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正取1名電話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報名事宜聯絡人:方小姐(電話:02-27208889#1388),業務內容詢問請洽(02)27233372轉208林小姐。 (四)僱用期限:自到職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6 ~ 114/04/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收發、檔管、財管跟協助選務行政工作相關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諳基本電腦及網路系統操作。 (三)具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並能配合選務期間值班與停止休假。 (四)具公務機關任職經歷者尤佳。 (五)無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以約僱3等25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3,750元),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檢具下列證明文件,於職缺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證明文件),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1.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自傳、連絡電話或手機)。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正取1名電話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報名事宜聯絡人:方小姐(電話:02-27208889#1388),業務內容詢問請洽(02)27233372轉208林小姐。 (四)僱用期限:自到職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