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五結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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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6 ~ 114/04/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五結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五結鄉公所(宜蘭縣五結鄉五結路2段343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俟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薪資標準:三等約僱人員22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29,700元整。 (三)檢具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親自簽名,銓敘部網站-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報名方式: 1.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五結鄉五結路2段343號五結鄉公所人事室收,截止日期以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3等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總成績未達75分以上)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人事室(03)9501115#123或12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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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6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五結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俟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薪資標準:三等約僱人員22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29,700元整。 (三)檢具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親自簽名,銓敘部網站-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報名方式: 1.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五結鄉五結路2段343號五結鄉公所人事室收,截止日期以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3等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總成績未達75分以上)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人事室(03)9501115#123或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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