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陶瓷廠
課員

公告日 114/04/17
刊登起迄日 114/04/16 ~ 114/04/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陶瓷廠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金門縣陶瓷廠(金門縣金湖鎮新湖里漁村14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廠勞務、財物、工程採購招標作業及履約管理。 (二) 兼辦本廠人事管理員業務(本職缺支領主管加給)。 (三) 行政課綜合管考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能力。 (四)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五) 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082)332856分機105陳先生、E-Mail: [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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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6 ~ 114/04/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陶瓷廠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廠勞務、財物、工程採購招標作業及履約管理。 (二) 兼辦本廠人事管理員業務(本職缺支領主管加給)。 (三) 行政課綜合管考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能力。 (四)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五) 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082)332856分機105陳先生、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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