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
藥師
公告日 | 11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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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6 ~ 114/04/2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榮民總醫院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至師(三)級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或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
工作內容 | 1.門/住/急診、中藥及無菌室調劑作業(依任務分派)。 2.臨床藥學照護。 3.視業務需求輪值三班。 4.依總院區或龍泉分院業務需求分派工作地點。 5.主管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藥學科系畢業具藥師證書者。 2.歇業2年(含)以上需重新申請執業登記者,應具有執業登記前一年內已修滿20點積分之證明文件。 3.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4.具地區教學醫院(或以上)一年資歷以上者(至報名截止日)。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輻射安全證書。 (2)具無菌室調劑經驗者。 (3)曾任教學負責人。 (4)具全民健康保險提升醫院用藥安全與品質方案資格者。 (5)醫院實習指導藥師認證資格(有效)。 (6)通過英文檢定考試者。 (7)具有榮民(眷)身分者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本次4名藥師職缺係因應本院新增床位及門診量之新置職缺※ 1.報名方式: 意者請下載報名表繕打並列印報名表, 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親送本院收發室或掛號郵寄憑辦。報名資料郵寄至「 屏東縣市榮總東路1號藥劑科」,報名甄試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藥師』,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檢附資料: (1)職缺外補甄選報名表。 (2)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3)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大學在校成績單影本。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符合資格條件之醫院服務證明及衛福部評鑑查詢結果 。 (7)如有歇業 2年(含)以上報名者,必須檢附 1年內20點繼續教育積 點繼續教育積分證明,併同審查。 (8)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榮民或眷身份證影本。 b.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c.英文檢定考試及格證書或實習指導藥師影本。 d. PGY藥師或醫院服務證明。 e.輻射安全證書。 f.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相關證書。 g.修習中藥學分證明書。 h.其他優良事蹟證明文件。 3.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1)面試50%,筆試50%。(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4.考試日期:資格符合者,另擇期實施筆試及面試。 5.考試地點:屏東榮民總醫院藥劑科。 6.聯絡 電話 /人: 08-7557885分機 85102,簡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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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6 ~ 114/04/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榮民總醫院
職稱
藥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門/住/急診、中藥及無菌室調劑作業(依任務分派)。 2.臨床藥學照護。 3.視業務需求輪值三班。 4.依總院區或龍泉分院業務需求分派工作地點。 5.主管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藥學科系畢業具藥師證書者。 2.歇業2年(含)以上需重新申請執業登記者,應具有執業登記前一年內已修滿20點積分之證明文件。 3.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4.具地區教學醫院(或以上)一年資歷以上者(至報名截止日)。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輻射安全證書。 (2)具無菌室調劑經驗者。 (3)曾任教學負責人。 (4)具全民健康保險提升醫院用藥安全與品質方案資格者。 (5)醫院實習指導藥師認證資格(有效)。 (6)通過英文檢定考試者。 (7)具有榮民(眷)身分者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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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4名藥師職缺係因應本院新增床位及門診量之新置職缺※ 1.報名方式: 意者請下載報名表繕打並列印報名表, 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親送本院收發室或掛號郵寄憑辦。報名資料郵寄至「 屏東縣市榮總東路1號藥劑科」,報名甄試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藥師』,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檢附資料: (1)職缺外補甄選報名表。 (2)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3)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大學在校成績單影本。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符合資格條件之醫院服務證明及衛福部評鑑查詢結果 。 (7)如有歇業 2年(含)以上報名者,必須檢附 1年內20點繼續教育積 點繼續教育積分證明,併同審查。 (8)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榮民或眷身份證影本。 b.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c.英文檢定考試及格證書或實習指導藥師影本。 d. PGY藥師或醫院服務證明。 e.輻射安全證書。 f.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相關證書。 g.修習中藥學分證明書。 h.其他優良事蹟證明文件。 3.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1)面試50%,筆試50%。(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4.考試日期:資格符合者,另擇期實施筆試及面試。 5.考試地點:屏東榮民總醫院藥劑科。 6.聯絡 電話 /人: 08-7557885分機 85102,簡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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