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旗山區衛生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1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6 ~ 114/04/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旗山區衛生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220薪點(29,700元)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旗山區湄州里中正路197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 2.辦理小額採購業務。 3.協助登革熱防治巡檢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
聯絡方式 | 一、聯絡人:劉人事管理員 地址:高雄市旗山區中正路197號 電話:(07)6612054;(07)3368333*3177 二、聘用期間:自府同意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則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甄選方式: (一)請備妥簡要履歷表、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證書(影本請本人註記與正本相符等文字並簽名或蓋章)。 (二)請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將前開附件資料送達高雄市旗山區衛生所(高雄市旗山區中正路197號)人事管理員或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劉專員收,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不予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面試時間將另行電話通知。 四、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生效。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備取人員至多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 (三)如面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不予錄取。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6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旗山區衛生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220薪點(29,700元)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 2.辦理小額採購業務。 3.協助登革熱防治巡檢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劉人事管理員 地址:高雄市旗山區中正路197號 電話:(07)6612054;(07)3368333*3177 二、聘用期間:自府同意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則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甄選方式: (一)請備妥簡要履歷表、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證書(影本請本人註記與正本相符等文字並簽名或蓋章)。 (二)請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將前開附件資料送達高雄市旗山區衛生所(高雄市旗山區中正路197號)人事管理員或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劉專員收,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不予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面試時間將另行電話通知。 四、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生效。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備取人員至多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 (三)如面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不予錄取。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