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約僱輔導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19 ~ 113/1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職稱 約僱輔導員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工作內容 1. 服務對象個別化教養服務計畫之擬訂、執行與評估,個案管理及家庭訪視。 2. 服務對象教育訓練、社會適應活動設計與督導。 3. 輔導保育員執行生活照顧、安全監護。 4. 輔導工作研究之改進、工作報告之撰寫。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外國學歷須附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等),並請合併成1份PDF檔。 2. 請於截止收件日期前(113年12月3日)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上開PDF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3.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另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 薪資待遇:37,800元/月。 5. 本職務係屬職務代理人,擬進用至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6月30日)。 6. 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208 郭課長。 7. 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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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9 ~ 113/1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職稱

約僱輔導員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服務對象個別化教養服務計畫之擬訂、執行與評估,個案管理及家庭訪視。 2. 服務對象教育訓練、社會適應活動設計與督導。 3. 輔導保育員執行生活照顧、安全監護。 4. 輔導工作研究之改進、工作報告之撰寫。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外國學歷須附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等),並請合併成1份PDF檔。 2. 請於截止收件日期前(113年12月3日)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上開PDF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3.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另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 薪資待遇:37,800元/月。 5. 本職務係屬職務代理人,擬進用至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6月30日)。 6. 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208 郭課長。 7. 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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