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草漯國民中學
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 114/04/17
刊登起迄日 114/04/16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草漯國民中學
職稱 特教助理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觀音區四維路73號
工作內容 一、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個人衞生及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二、配合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維護學生參與校內與校外教學活動之安全。 四、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五、每日登錄特通網(http://www.set.edu.tw/)填寫特教助理員服務記錄。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具基礎電腦操作能力者。 二、品德良好,身心健全,服務熱心,具有愛心與耐心,無不良嗜好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情事者。 四、須符合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 五、進用之助理人員如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聯絡方式 一、工作待遇:工作時數為每週服務40小時(每日9時至17時),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不含寒、暑假)。支薪方式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撥經費採時計薪並以每日實際工作時數支薪,時薪以勞動部所定每小時基本工資計薪(時薪每小時183元),每日最多以8小時計算、每周40小時為限。聘任期間每月由機關支部份勞健保費及勞退金(含寒、暑假),無年終獎金及延伸之其他福利,無相關經驗者,須接受本市或本校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年9小時以上在職訓練(其中包括性平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研習3小時以上),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 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列印填寫,報名手續:(一)填寫甄選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具結書乙份。(二)繳驗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存留):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不符者不得報名)。2、畢業證明文件。3、應徵者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經查證屬實後,即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若涉及相關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應徵者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報名地點及方式:草漯國民中學輔導室,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新里四維路73號,洽詢電話:(03)4830146轉610或 630。 四、甄選方式:面試訪談特教理念及特殊教育工作經驗。 五、其餘事項請參閱附件甄選簡章。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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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6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草漯國民中學

職稱

特教助理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個人衞生及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二、配合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維護學生參與校內與校外教學活動之安全。 四、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五、每日登錄特通網(http://www.set.edu.tw/)填寫特教助理員服務記錄。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具基礎電腦操作能力者。 二、品德良好,身心健全,服務熱心,具有愛心與耐心,無不良嗜好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情事者。 四、須符合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 五、進用之助理人員如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聯絡方式

一、工作待遇:工作時數為每週服務40小時(每日9時至17時),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不含寒、暑假)。支薪方式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撥經費採時計薪並以每日實際工作時數支薪,時薪以勞動部所定每小時基本工資計薪(時薪每小時183元),每日最多以8小時計算、每周40小時為限。聘任期間每月由機關支部份勞健保費及勞退金(含寒、暑假),無年終獎金及延伸之其他福利,無相關經驗者,須接受本市或本校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年9小時以上在職訓練(其中包括性平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研習3小時以上),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 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列印填寫,報名手續:(一)填寫甄選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具結書乙份。(二)繳驗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存留):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不符者不得報名)。2、畢業證明文件。3、應徵者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經查證屬實後,即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若涉及相關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應徵者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報名地點及方式:草漯國民中學輔導室,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新里四維路73號,洽詢電話:(03)4830146轉610或 630。 四、甄選方式:面試訪談特教理念及特殊教育工作經驗。 五、其餘事項請參閱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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